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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险高保低赔 是"霸王条款"还是行业特殊?

发布时间:2019-08-22 14:54:13

无统一规范 “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专家认为,“高保低赔”赚取保费,是保险公司惯用手段,这样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认为,新能源车险高价投保、理赔“降级”,是典型的“高保低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邱宝昌举例说,一辆实际价格为2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8万元后,消费者支付价格为12万元。“消费者有权选择按照20万元投保或按照12万元投保,对此保险公司应将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他说,发生事故车辆全损后,投保多少,就该赔多少。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说,保险公司承保时把补贴算进去,理赔时把补贴扣除掉,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应如实告知投保人相关情况。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国内针对新能源汽车在保费计算上,也没有统一规范。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地区都有差异。从上海多家保险公司的运营情况看,该地区新能源车险是按照车企上传到平台的官方指导价来确定保额的,也就是补贴前的车价。

“各地补贴有差异,最终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车款会有差异。所以我们统一按照官方市场指导价计算保费,就是补贴前的价格。”上海一家大型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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