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是天降“生日礼物”,结果被罚款扣车
发布时间:2019-11-18 09:53:21
11月9日23时20分,这天正是驾驶员张某的生日,此他正驾车在G25长深高速公路湖州段,忙着跑运输。忽然,张某的眼角余光发现高速公路车道上有一大袋东西。
“这是自己掉的货还是别人掉的?自己车上捆扎很好,应该是别人掉的!那这个是不是老天给我的生日礼物?”
本着不捡白不捡的原则,张某立即靠边停车,然后与车上的两名乘客一起步行数百米,将掉在路边的这袋货物搬至车旁,由于货物较大,两个人正愁没有地方放。就在这时,张某等人的行为被巡逻至此的高速交警湖州支队二大队民警发现。民警立即对现场予以处置,叫来施救车辆,将这一大包货物和张某及车辆带至前方湖州北收费站。
就在张某等人刚刚到收费站时,指挥中心通知,有人报警掉了货物,而所掉货物与民警发现的张某等人所搬货物特征相符。民警立即对张某等人进行询问,张某一开始一口咬定就是自己车上掉的货,而在民警提出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想把这袋货物捡走。
于是民警依法对张某高速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在处理过程中,民警又发现该车年审过有效期,民警立即根据相关规定对张某的车辆进行暂扣。同时联系失主,并及时将货发还给失主。
高速交警郑重提醒:载货上路多检查,高速行车勿抛洒。路遇货物非横财,危险临身一刹那。
来源:湖州高速交警 作者: 编辑:虞舜
|
微信ID : 杭州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