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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还学开车上高架 学员教练双双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11-25 09:41:20

温都讯 11月20日,龙湾一男子王某喝酒后,还约教练学车。上车后,坐在副驾驶的教练竟浑然不知,直到被交警拦下来检查。最终,教练、学员双双被处罚。

20日中午,交管局四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娄桥街道景屿路高速桥路段开展午查酒驾行动,13时20分许,一辆红色教练车缓缓向卡点驶来。和别的过往车辆不一样,这辆教练车在车流中行进得犹犹豫豫,好像在躲闪什么。距离卡点50米处时,教练车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座上的男子和副驾驶戴眼镜的男子换了座位。见此情景,中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员王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毫克/100毫升, 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当民警进一步对王某进行身份信息确认的时候却发现王某并不是教练,而是某驾校的学员,坐在副驾驶座的刘某才是真正的教练。

据教练刘某讲,学员王某再过两天就要进行科目三考试了,为了让其熟悉实地驾驶,对科目三考试有些帮助,就让其上路驾驶着驾校的教练车来练练手。由于刘某早上并没有学习,双方各自在家中吃完午饭才一同从龙湾的驾校出发,经瓯海大道高架准备前往娄桥驾校进行场地练习,但没想到他中午喝酒了。

学员王某表示自己当天中午和朋友在家吃饭喝了一瓶啤酒,感觉喝得不多,就抱着侥幸心理去驾校学车,同样没想到交警会在中午查酒驾。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根据相关规定,学员王某将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辆,面临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考虑到教练刘某事先不知情,交警部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未按指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综合刘某的特殊身份,其虽不明知,但仍负有疏于监管的责任,交警部门将该情况通报至交通部门,交由交通部门对其做进一步处理。

来源:温都网 作者: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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