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抛洒散落物造成事故,交警追寻发现另有玄机
发布时间:2020-08-25 09:35:17
2020年8月18日下午12时54分许,台州高速交警周警官在巡逻过程中接到指挥中心通知,有驾驶员反映一辆皖S红色货车,一路掉石头,造成后方事故,车主电话联系不上。事发地点在上虞方向327km附近,也就是距离天台服务区7公里左右,周警官判断驾驶员有可能会进服务区休息,一番搜寻在服务区内发现该货车,将其带回高速交警一大队进行处理。
在民警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却有了意外的收获,民警要求货车驾驶员提供驾驶证时,驾驶员一开始提供的是一名刘姓男子的驾驶证。处罚时民警发现驾驶证上的照片有些别扭,于是通过人脸识发现驾驶人实际上是马某,于是民警再次询问当事人的真实姓名。
民警:“再确认一遍,你叫什么名字?”
驾驶员:“我就是是刘某啊,这个驾驶证就是我的。”
民警:“那你把身份证给我看下。”
驾驶员支支吾吾半天始终拿不出身份证,最后民警让驾驶人打开手机支付宝身份认证信息,核对后确实是马某,驾驶人见实在耍赖不过去承认自己是马某,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并交代自己的驾驶证准驾不符,伪造驾驶的来由。
民警:“那你这个驾驶证哪里来的?”
驾驶员:“这个是我在路边捡来的,捡来后把照片剪下来替换上自己的照片。”
最终马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大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以上500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台州高速交警 作者:通讯员 台州高速交警一大队 周海蛟 庞正升 姚大伟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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