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用户Y”因何惹怒小鹏汽车?
发布时间:2020-12-14 09:46:14
个人行为可能性更大?
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抖音用户Y”所曝小鹏汽车是否大量向二手车商转卖汽车一事的真实性有待商榷。
“很多新能源车企发展初期在消费者基础没打牢时,公司客户会比较多,如租车公司或共享汽车等,但通过二手车商代理来转手卖车不会是主流方式。”汽车分析师任万付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任万付认为,这种方式无论是在财务还是监管层面都过不了关。一方面,若按“抖音用户Y”的说法,卖一辆小鹏G3需要每辆贴6万元,那么以小鹏汽车月销量4000辆的基础计算,其一个月需要贴2.4亿元,这个数值并不小;另一方面,相关监管机构也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不过,任万付并非完全否认公司可能存在通过二手车商代理来转手卖车的行为。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更多可能是个人行为,如区域销售经理为了达成销量目标或者增厚业绩从而采取这种方式,但这种情况下,公司大概率是不知情的。
记者也在上述二手车平台上发现,其销售的小鹏汽车二手车数量还是有限,并非“抖音用户Y”所说的“大量”。
那么,当前“抖音用户Y”所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相关证据?是否侵犯了小鹏汽车的名誉权?
对此,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首先须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保护法人的名誉权。“根据目前所知的信息并不能够判断‘抖音用户Y’发布的信息是否属实。如果所披露的信息均属于客观事实,未做捏造、虚假加工,不宜认定为属于有侵害商家名誉权或者说商誉的侵权行为。但如果确如小鹏汽车所言是毫无证据的揣测和造谣,那么对于短视频所造成的对公司商誉的影响,小鹏汽车可以追究其责任。”
韩骁补充道,这个责任可以是民事责任,如小鹏汽车可以要求“抖音用户Y”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抖音短视频平台采取相关措施,删除相关视频;如果抖音用户Y确为恶意造谣,小鹏汽车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香不怕巷子深,如果“抖音用户Y”确实发现了部分“二手车商转卖小鹏汽车”的事实,小鹏汽车也应该接受市场对其提供服务的正常评价,韩骁向记者点评道,市场评价因人而异,自然会有积极评价和消极评价。经营者不应该仅仅满足于积极评价,更应该在消极评价之中认识自己的缺陷与不做,积极该改正提升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作者:记者 肖逸思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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