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杭州地下停车库!男业主:不准越线!
发布时间:2023-11-23 11:16:41
刚换了辆新能源汽车,装好了充电桩,想着后续出行,既环保又省钱,心里美滋滋…还没开心几天,刚装好的充电桩却难以“安身”了。
近日,李女士(化名)通过杭州交通91.8的官方客户端“开吧”爆料:“刚装好的充电桩,隔壁车位的车主死活要让我移走,不能超过他所谓的‘三八线’…我该不该移走?”
充电桩难以“安身”?
李女士家住杭州市上城区卓蓝华庭小区,是小区的老业主,购房时为了停车方便,“同步”买下了该小区地下一层的189号车位。前不久,她将家里的油车淘汰,换了一辆新能源车。
按照要求,她向电力部门申报,并向小区物业报备,开具了一份车位施工证明。在11月18日,为新车在自家车位右后方的承重柱上安装了充电桩。没想到电还没充一次,投诉就来了。
李女士说:“装充电桩的承重柱在我和隔壁车位的中间位置,当时想着装在中间也没有影响,就没有提前告知隔壁车位的业主。但隔壁车位业主发现后,就去找物业, 让物业通知我必须把装好的充电桩移走…隔壁其实是一辆油车,停车根本不受影响,但好话说尽就是谈不拢。”
李女士所说的“隔壁车位”是该小区的190号车位,业主是该小区住户高先生(化名)。
该小区车库充电桩都是怎么装的?
今天(11月22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走访查看,双方业主以及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华鹤社区工作人员也在现场调解处理此事。
记者发现,充电桩安装的承重柱,恰好在双方车位后方的正中间位置,再看其他车位,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刘先生也是该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我也和隔壁的邻居共用一个承重柱分别在两面安装充电桩。地库的承重柱本就是公共区域,应该先到先得,高先生有些强词夺理了。”
不过,此事的另一位当事业主(190号车位业主)高先生有不同的意见,高先生说:“他们装充电桩之前并没有提前通知我,后来是我去物业询问,才了解这件事的。另外因为我不同意他们装,对方还在我们业主群里闹,这令我很生气。”
除此之外,高先生表示,“虽然我现在开的油车,但日后也要换成新能源车,他们的充电桩现在占据了这面承重柱的中心,后续我肯定得装在侧面,感觉不太方便。我的诉求是,这面墙一人一半,希望对方把装好的充电桩挪走,不要侵占我这一半的地方。”
最终在现场调解之下,事情的处理结果是,李女士一方同意将已经装好的充电桩拆除,往左挪动。
对于目前的解决方案,用李女士的话说:“选择这样做的理由,是因为大家都是邻居,并不想让事情太难看。”
现场,华鹤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今早接到电话就直接到场处理,此前从未遇到过类似的纠纷,比较常见的是噪音、污水等引起的矛盾,邻居之间应该相互理解。”
吧友热议
今天中午,李女士的投诉在杭州交通91.8的栏目《我的汽车有话说》播出,引起众多吧友的关注和热议。
针对此事,杭帮侠律师周剑认为:“根据现场图片资料来看,充电桩安装的位置在公共区域,且并不涉及一方车位要为另一方车位提供便利公共通行等问题。如果该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或对公共墙面、公共区域通行造成影响,190号车位的业主有权利要求物业对该设备进行拆除。如若不具备上述情况,拆除、移除充电桩的诉求则难以得到相关法律支持。”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内共有部分,包括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以及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该条例中还规定了,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十个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这也意味着,要在公共区域安装充电桩,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来源:杭州交通918(hzfm918) 作者:韩帅、《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组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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