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在读研究生文某,在长沙雨花区某4S店内,假借试驾之名抢走一台宝马轿车(详见本报2013年12月9日B2版)。今年7月6日,文某被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据检方透露,文某的家属曾想通过假的精神鉴定书,帮助文某逃避罪责。2014年1月27日,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在被告人家属(另案处理)的操纵下,作出被告人文某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2014年3月28日,当地检察院依据此鉴定意见对被告人文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2014年10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发现文某一案中的“司法精神病医学鉴定意见书”存在送检材料来源不明、鉴定方法有错误、鉴定程序有瑕疵等问题,不宜作为定案依据,于2014年10月25日撤销了不起诉决定,将该案交由望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望城区人民检察院于同年10月29日委托北京安定医院对文某作案时是否患有精神病作出鉴定。2015年1月15日,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作出鉴定意见:被告人文某无精神病,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望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文某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遂依法提起公诉。
假鉴定怎么做出来的
对话
工作人员涉嫌作伪证被审理
7月21日,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文某一案中,2014年年底,该鉴定中心有一名工作人员涉嫌伪证罪被侦查机关带走,目前关押在看守所。“今年6月份开的庭,暂时还没判下来。”上述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透露,庭审时,他去了现场,检方指控的罪名是涉嫌伪证罪,“贿赂这方面应该是检方侦查的重点,但庭审现场没有涉及,说明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涉案工作人员六十多岁,做过很多鉴定。
为何会出现做假鉴定的情况?“如果材料有假,很可能会误导鉴定人员。”该负责人说,做精神鉴定,除开面对面对当事人做一系列检查测试外,委托机关提供的材料也是重要依据之一。该负责人也坦承,该案鉴定中不排除有工作人员出现失误。
文某的家属,是通过何种方式“操纵”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这份假的鉴定书是如何出炉的,暂不知情。
做伪鉴定怎么罚
专家:勾结他人作伪证从重处罚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红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为了逃避处罚,勾结他人作伪证的,法院会考虑其妨害司法的行为而从重处罚。如果没有勾结他人,单独实施对抗侦查的行为,也可能被认为缺乏认罪悔罪表现而不予从宽处罚。
精神病造假,对于造假的鉴定人而言,可能触犯伪证罪或者受贿型犯罪(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于指使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来说,在原有的犯罪之外,还会另行构成妨害作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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