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杭网原创 宽频 杭网议事厅   娱乐 | 杭州楼市 家居 旅游   汽车 | 教育 健康   时尚休闲 | 播报 杭网民声   论坛
杭州新闻 | 今日生活 图库 杭网小记者   体育 | 热点专题 地图 数码   金融 | 动漫 游戏   公交查询 | 观点 杭网义工   官博
汽车频道>> 交通新闻
开车“路怒”引发冲突要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2015-08-10 10:19:17杭州网

    【典型案例】

    在平安里西大街,吴某驾驶越野车倒车准备侧方位停车时,将在人行道上准备过马路的马某撞倒,后轮从其左足部轧过导致骨折。吴某称,当时只注意观察倒车影像,没有注意到车侧方有行人站立。吴某被确定为全责,最终,被判赔偿马某7万元。

    电动自行车太“疯狂”

    法院统计,近一年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构成伤残的案件达490件,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41%,其中,构成伤残的受害人90%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其中又以电动自行车车主、老年人最容易受到伤害。特别是电动车车主往往既受伤又担责。

    【典型案例】

    在赵登禹路西四北七条西口处,张某在深夜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仅酒后驾驶,还逆行、闯红灯,与杨某驾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张某受了重伤,治疗费将近40万元。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张某还是把杨某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告到法院,索要赔偿。最终,该案由法官调解结案。

    “路怒”成事故升级导火索

    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骂脏话……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都曾经有过上述表现,这些都是“路怒症”的表现。路怒,不仅直接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有时候,更使得矛盾升级。

    法官介绍,对于因路怒引发的人身纠纷,超出交通事故损害范畴的,对于这种扩大损害后果的行为,法院在查明起因后,通常会确定引发冲突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在严重情况下,还要承担治安乃至刑事责任。

    法官表示,在交通状况无法有效改变的情况下,防止“路怒症”最切实的做法就是做好自我调节,情绪失控时不宜再驾车行驶。

    【典型案例】

    出租车司机尉某,从真武庙东口二条由西向北左转弯,因欲借道行驶,向右侧车道并线。适逢私家车司机张某驾驶小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张某认为尉某并线时机不当,一边鸣喇叭,一边强制提速占道,将尉某“逼回”左侧车道。

    张某早上要带生病的孩子到儿童医院看病,本就着急,此时孩子哭闹,就认为是尉某并线吓到了孩子。随后张某强行将尉某车辆逼停,并把其拉出车外,使劲按住尉某的脖子拖到自家车前向孩子道歉。

    尉某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尉某作为职业司机,未注意文明驾驶,应予批评。但张某以危险方法逼停尉某车辆后,又按下尉某脖子,其行为显已超过合理限度,不但侵犯了尉某的人格权,同时违反公共管理秩序,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尉某800元。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者 高健 通讯员 曹蕾 周杰    编辑:朱捷    
『相关阅读』
·火气都不小!国外车友路怒症发作合集
·酒驾、毒驾、飙车、路怒逼抢…… 杭州交警昨起严查严治严处
·两个“路怒男”当街吵架 一老婆拿登山杖来助拳
·拒绝“路怒症”,微笑一个给他看
·“微笑一个给他看”——爱心助考 拒绝“路怒症”
·“路怒症”又有新“病”例 斗车气不过咬断对方手指
·别开“斗气车”,不当“路怒族”
·“路怒男”一掌拍碎后挡玻璃
·“路怒男”当街猛踹骑车女 女子次日自杀身亡
·夏天易发路怒症 息怒有办法
·女子骑车遭遇路怒男,被当街踹头(图)
姓名
联系方式
品牌型号
具体故障
验证码
    消费者可致电杭网汽车热线0571-85094993或通过邮箱double_jie@hotmail.com新浪微博@杭州网@车行杭州及微信号hangzhouwangbbs投诉汽车质量问题。
    如您遇到车商履行合同约定问题、维修服务收费不符、假冒汽车用品、无故加价等欺诈问题也欢迎您投诉。
    注意:在投诉时内尽可能详细地填写购车时间、地点、具体故障等描述,并填写个人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跟踪回复沟通。(联系方式仅限于工作人员,不会泄漏给第三方)
C罗每天举起15辆车
舌尖上的引擎!
比基尼美女洗车秀
陈冠希在狗仔车前不爽
陶喆带辣妹午夜同车
科迈罗遇离奇车祸骑傲虎
·全新奥迪A3 Sportback e-tron引爆盛夏激情
·先学车后收费 对教练不满意可随时换人
·驾照12分被扣光可在网上“回炉”学习
·杭州人最关注小客车摇号
·驾培改革 杭州有驾校开始动真格了
·9月1日起浙江小区停车驾驶员培训将由市场定价
·7月小客车摇号个人中签率为1.37%
·杭州有名的驾考理论培训点要改造成酒店式公寓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5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