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杭州市机动车初学(增驾)驾驶人交通安全体验工作的通知》(杭公交〔2016〕22号),并从4月起正式实施机动车初学(增驾)驾驶人交通安全体验工作。
初学(增驾)驾驶人通过网上预约完成2课时的“必修课”
适用对象:自2016年4月1日起报名参加机动车初学(增驾)的驾驶人。其中,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和50周岁以上(仅限于报名时已年满50周岁)的人员除外。
体验内容:在培训教学的实际操作阶段中,参加实际交通环境下的2课时(每课时45分钟)交通安全体验。通过现场教育、亲身体验和违法劝导等方式,达到教学与实践相统一的目的。
初学(增驾)驾驶人交通安全体验内容:
1.学习掌握机动车在路口及斑马线礼让等文明通行常识;
2.熟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等道路交通信号;
3.观察机动车行经路口正确的停车、通行操作方法,观察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使用手机、驾车抽烟、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4.接受交通警察有关行车中的应急处置、安全防范等常识教育。
5.学习掌握道路简易事故快处快撤和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等流程。
体验时间:每天7:00—18:30。具体时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设置。
体验岗位:全市道路交通较为繁忙的路口或路段。目前杭州市(含三区四县市)共设置了61个岗位为交通安全体验路口(路段),供符合条件的驾驶人进行预约,预计全天可提供1000人左右的驾驶人参加交通安全体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岗位和时间设置。
初学(增驾)驾驶人未完成交通安全体验将无法预约参加科目三考试
驾驶人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学习驾驶证明》后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预约前,通过登录“杭州交警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yjy.5u5u5u5u.com)进行自主预约。对符合交通体验条件的初学(增驾)驾驶人未在上述阶段完成体验工作的,无法预约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驾驶人根据预约的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预约岗位参加交通安全体验。按照《初学(增驾)驾驶人交通安全体验须知》要求,按时到岗,自觉服从现场交警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履行体验职责。岗位民警按照《交通安全体验工作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因故缺岗或评价为“差”的体验者需重新预约参加交通安全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