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债主到底是倒霉还是走运
一张假欠条套取数倍非法利益
今年6月,外地人舒某要把自己的一辆小车卖掉,于是找到了二手车商奚某,两人谈好以1.1万元收车。
谈妥价格后,奚某又问舒某:“你这杭州车牌还要不要的?”
舒某说,他要回老家,车牌留着也没用,反正超过半年不过户到新车,车牌指标会自动失效。
奚某提议:“那你按我的方法来弄,我多给你6000元。”
舒某一听,自然答应。
奚某叫舒某写了张5万元的欠条给自己,欠条上载明以这辆浙A号牌的汽车做抵押,并委托给某律师处理抵押和借贷事宜。
不久,欠条到期,奚某就去法院起诉舒某。
这时,舒某的律师(实际是奚某找来的)就代为出庭,说要和奚某调解。
有欠条、委托书和抵押证明等,法院仅从形式上,难以察觉诉讼的真假,就出具了调解协议。
拿到调解书,奚某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动提供这辆浙A牌照汽车,供法院进行司法拍卖。
众所周知,个人之间过户,浙A号牌本身并不能进行交易;而司法拍卖为最大限度发挥标的价值,存量汽车号牌可过户,属于唯一例外情形。
奚某就是“借用”了这个通道,把舒某这辆浙A牌汽车拍卖到59000元,顺利地赚取了差价。
法官盘点后发现,奚某至少利用此规则进行了3次强制执行申请。
目前,奚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已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