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行驶在杭州的路上有没有觉得摩托车数量有增加的趋势?高架、快速路的车流中,常常有摩托车的轰鸣,让人不禁为骑车人的安全捏把汗。
杭州早就禁摩,这些行驶上路的摩托车合法吗?这样行驶的安全隐患又如何杜绝?现在,杭州市政府要对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等其他其他车辆彻底说不了!
近日,在杭州市交通信息网上发布一则《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定<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第2款所指禁止通行的其他车辆的决定》,主要具体内容如下:
▲杭州市交通信息网公告截图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2条第2款:“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道路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力三轮车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通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禁止通行的“其他车辆”规定如下:
一、各类摩托车;但本决定施行前,已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号牌的摩托车,确因生产、生活需要上道路行驶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按指定时间、路线(区域)通行。
二、各类人力三轮车;但本决定施行前,已在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持有登记地址在本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的行驶证以及号牌的人力三轮车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规定等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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