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培训考试制度更加严格
新出台的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严格了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和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规范职业教育培训制度,以提升新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
——强化培训管理,严厉打击学时造假。驾校要落实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容进行培训,突出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的培养。建设和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时培训系统,严厉打击学时造假行为,发现驾校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将组织修订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一步调整优化培训、考试内容和规定学时、里程,引导建立一整套融知识、技能、意识、安全为一体的驾驶规范化教学体系。
——严格考试制度,推行考务公开。严格落实考试内容,严格执行评判标准,不得减少考试项目、缩短考试里程、降低评判标准。推行随机安排考试,由计算机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与驾校、与考生信息双向屏蔽。推行考务公开,考前公开考试安排,考中公开考试视频,考后当场公布成绩,以公开促公正。推进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
——杜绝“速成”驾照。针对一些人员伪造境外驾驶证,或者取得境外“速成”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问题,借鉴其他国家通行做法,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持境外驾驶证换证制度。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时,公安机关将启动出入境记录核查程序。对长期在国外生活居住的我国内地居民和境外驾驶人,持境外驾驶证换领国内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我国内地居民取得境外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换领我国驾驶证时,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推行职业教育,提高重点驾驶人整体素质。推行大型客货车职业化教育培训,利用大专院校优质教育资源,提升重点驾驶人文化素质和职能素养。此次改革将大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一并纳入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门开展的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形成科学、实用的理论基础教材和实操训练教程,建立完善健全的驾驶培训职业教育体系。接受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一年后,可以申请大型客车或者牵引车驾驶证,申请时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