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约车软件约车,结果车来了,车牌号却与软件中显示的不符,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会怎么处理?
12月27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条例》规定,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和驾驶员不一致,除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以外,向经营者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规范网约车违规要受罚
预约网约车有了麻烦,一般都是找平台投诉。现在,杭州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件事,并且将给予驾驶员约束、经营者重罚。
新修订的《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驾驶员在从事网约出租车服务过程中,约车成功后应该主动与乘客联系,确认上车时间、地点等信息;还应根据网络平台规划线路或者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道行驶。此外,还需要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在机场、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泊位候客时,应服从现场管理。
部分市民有这样的经历:使用约车软件约到的车不是软件中显示的那辆,这时候司机往往会称是因为车辆临时更换,问题不大,让乘客上车。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只能无奈上车。
今后,杭州市民多了一种选择:除了向平台投诉外,还可以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
《条例》第四十八规定,网约出租车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包括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网约出租车运输证的或者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与线上预约的车辆和驾驶员不一致的;超出经营区域从事经营的;未按照规定公布运价规则并报告有关部门的。
这意味着,一旦预约的车辆与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不符合,经营者将受到处罚,这或能倒逼平台彻查类似隐患。
有这些行为可视为拒载
对传统出租车来讲,由于拒载往往发生于乘客上车之前,所以哪怕车上装载相关智能终端,乘客既很难明确拒载情形,又很难进行投诉。
新修订的《条例》,对拒载的几种情形进行了明确。
首先是驾驶空车待租状态下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停车问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其次是驾驶的车辆开启空车待租标志灯后,在乘客集散点或者路边拒绝载客的;再次是驾驶车辆在经营区域内以自定营运目的地等方式挑选乘客的;最后是接受电召服务预约后,未按照承诺提供服务的。当然,其他无正当理由拒绝载客的也属于拒载。
确认出租车“无正当理由拒载”后,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除了“无正当理由拒载”,以下这些常遇到的情形也适用上述处罚。比如超出经营区域或者未按照规定的经营类型从事服务的、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承诺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的、载客运营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载客服务的、无正当理由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搭载其他人员的、发现乘客遗失物品拒不归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