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对外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通知》明确规定:补助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通知》同时对补准标准进行了清楚规定,即根据续驶里程,纯电动乘用车补助为2.5—5.5万/辆不等;纯电动客车补助为12—50万/辆不等;燃料电池乘用车、情形客货车、大中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补助标准则分别为20、30和50万/辆。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
车辆类型 |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
100≤R<150 |
150≤R<250 |
R≥250 |
R≥50 |
纯电动乘用车 |
2.5 |
4.5 |
5.5 |
/ |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
/ |
/ |
/ |
3 |
车辆类型 |
补助标准 |
燃料电池乘用车 |
20 |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
30 |
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
50 |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
此外,《通知》表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并还对新能源汽车政策补贴的退坡给出了时间表,具体为:从2017年到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这是时隔4个月,即2014年12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的通知》之后,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正式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