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建立并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企业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5-10-20 10:56:05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7日在2025世界智能汽车大会上表示,要创新召回监管体系,建立并推动实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企业报告制度,汽车远程升级报告制度,试点开展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
截至9月,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3230次,涉及车辆1.2亿辆,其中受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有652次,涉及车辆6378.86万辆,占召回车辆总数的53.18%。2024年因辅助驾驶系统问题召回的车辆有255.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2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正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研究起草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规范宣传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虚假、夸大宣传和非理性竞争等问题的监管。
广报快评:
用好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带来了环保与节能的双重优势,但同时也伴随着火灾事故的风险。与传统燃油车相比,电池燃爆比汽油燃烧更为猛烈,留给司乘人员逃生的时间更短,在监管层面建立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很有必要。
首先这是一种外部监督,对车企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倒迫车企更加注重汽车安全;其次是举一反三,事故报告之后,监管部门将督促车企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件的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避免重蹈覆辙;再次,监管部门可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由此可见,该制度对车企起到监督约束作用,对消费者起到提醒作用,双向发力,力争进一步降低火灾事故发生。
其实,这种制度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早在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其中就有火灾事故报告内容,其后还打了“补丁”,发布了补充通知。工信部亦于去年发布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发生自燃事故之后,企业应在24小时内(如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12小时内)完成事故基本信息上报。
“高压线”有了,关键要“带电运行”,让企业不能无视这一成文规则。现行的制度,只要求企业必须这么做,要是企业不听话怎么办?我看还得有一些说法,要用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企业隐瞒不报的成本。
来源:第一财经、广州日报 作者:广州日报评论员:连海平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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