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将收取2元燃油附加费
发布时间:2026-10-28 14:05:33
因油价持续上涨、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二个启动点,10月27日零时起,市民乘坐巡游出租车(电动车除外),需要在计价器显示费用基础上再支付燃油附加费2元。届时,出租汽车会张贴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同时按规定提供发票或协助乘客获取发票。
在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实施过程中,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订单擅自加收。对违规加收费用的,价格监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条款进行惩处。
自今年3月9日起,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一个启动点后,9月24日24时又上涨至每升8.58元,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二个启动点,并已持续30天(含)以上,因此再次触发了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岳雁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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