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在高速车道内换轮胎,一问说要跟朋友过节?
发布时间:2023-08-29 09:53:52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但总有驾驶员酒后驾车上路
即使这次侥幸没有出事
却并非每次都能这么幸运
请务必守法出行
七夕夜的酒太“上头”
酒后驾车找朋友
诸永高速金华段
一辆小车因爆胎停在硬路肩
随后驾驶员下车在车道内换起了轮胎
高速交警到达现场时
驾驶员正在换轮胎
走近后发现他满身酒气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
医院抽血酒精检测结果
显示为143mg/100ml
经了解
王某七夕有两天假
想去外地找朋友过节
前一晚跟朋友吃宵夜喝酒
趁着酒性 就开车上了高速
没想到车在途中出了故障
最终驾驶员因醉酒驾驶
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车查出两个醉驾
“好兄弟”成“难兄难弟”
近日 杭州交警接到报警称
一小区停车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有驾驶员涉嫌酒驾
交警赶到现场后
报警人告诉交警
涉事驾驶员驾车准备倒车入库时
与自己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发生了碰撞
(副驾驶男子下车,代为驾驶)
随后副驾驶座上下来一名男子
坐上了驾驶座的位置准备倒车
将车辆停放到了车位上
报警人在与他们沟通协商时
发现其身上散发着很浓的酒味
就立刻报了警
交警对两名男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
结果显示均已达到醉驾标准
后经抽血检测
林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41.1mg/100ml
周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47.4mg/100ml
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
林某、周某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被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等待进一步处理
经调查 当天凌晨周某与林某都
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
林某回去后
周某又开车上门邀请林某继续喝
于是 林某就开车随周某回来了
哪想因操作不当撞上了路边停放的车
最终双双被逮了个正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 浙江交警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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