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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2000万元!拱墅汽车促消费补贴再度来袭

发布时间:2024-05-06 11:07:07

为进一步促进刺激汽车消费,拱墅区推出2024年第三轮汽车促消费补贴。补贴总额2000万元,先到先得,领完为止。具体细则如下:

政策内容

政策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补贴总额

2000万元(用完即止)

补贴标准

消费者(个人)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含二手车)。享受分档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1)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

(2)购车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

(3)购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2000元。


申报材料

消费者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等有效证件;

消费者购车协议(合同)、购车发票以及车辆行驶证。其中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政策执行期内。上牌时间须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6月30日前);

消费者本人的银行储蓄卡。


申报流程

消费者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经销企业负责帮助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领。

消费者在政策内购车后,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购车协议(合同)、发票号、车架号、购车金额、开票日期等信息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由汽车经销企业上传至“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

消费者完成上牌后,将车牌号、行驶证等其他信息交由汽车经销企业补充上报至“亲清在线”平台。未在政策结束后一个月内补充完整信息、上传资料的将自动取消资格;

待补贴审核工作全部完成,统一兑付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审核通过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相关要求

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户名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均须属于同一人;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每台销售车辆仅能享受1次消费补贴;

申请人、汽车经销企业须如实提供信息,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汽车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本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若因汽车销售企业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矛盾纠纷,其责任由汽车销售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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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拱墅发布 作者:拱墅区商务局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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