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热线:0571-85094991    
召回
所在位置: 汽车频道 > 资讯

您的举报,我们已查处!

发布时间:2024-06-04 11:12:57

5月19日,杭州公安交警绕城大队收到“警察叔叔APP”一条违法举报,反映5月18日19时37分许在G2504杭州绕城高速张家畈互通一辆小型轿车在车道上突然减速,然后压实线变道,差点引发追尾交通事故,要求交警查处。

image.png

(举报人视频截图)

由于违法时间发生在夜间,举报人行车记录仪视频模糊,道路监控距离较远,违法车辆的车型、品牌、颜色均难以分辨,仅依稀能辨识出该违法车辆为一辆小型轿车。

绕城大队立即展开进一步调查,根据该车行驶方向,过了张家畈互通就进入杭金衢高速,但通过监控也只能确认该车为一辆深色的小型轿车。

image.png

(证人提供截图)

重新整理思路后,大队民警再次联系了举报人,请他提供了事发前更早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对视频中相近时间段在其前方的车辆逐一进行排查,最终在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清楚地看到了违法小轿车的违法过程和车辆号牌,至此锁定了该违法车辆,经联系该车驾驶员,其也承认了由于道路不熟,在张家芳互通出口时减速查看道路并实线变道的事实。

5月30日该车驾驶员张某由外地返回杭州,到案接受处理,杭州公安交警绕城大队依法对其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鼓励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主动

参与到交通管理中来

杭州公安交警于2023年8月中旬

在“警察叔叔”APP

上线“交通违法举报”功能

在路上遇到交通违法行为

都可以随手举报

举报方式 

登录“警察叔叔”APP,点击“违法举报”,选择“确定”,再按照提示选择违法区域、车辆类型、车号、违法行为类别,上传证据图片或视频后提交,即可完成举报。

受理举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72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请您耐心等待。当然,您也可以通过系统查看以往的举报内容和处理进度。

举报内容 

交通违法行为的受理范围涵盖了13类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

1.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2.实线变道:车辆跨越道路单、双实线变更车道。

3.强行加塞: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4.逆向行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

5.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6.未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行驶(可借用的除外)。

7.人行横道线不让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8.开车打手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9.违法停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10.大货车右转弯未让行:右转弯的黄牌货车未按规定让同方向左转弯或直行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先行。

11.小型汽车改装炸街:小型汽车对车辆的外观、动力、制动等改装;追逐竞驶、制造轰鸣噪声等。

12.摩托车闯禁: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上路。

13.快速路货车闯禁:货车违反禁令标志在高架快速路行驶。

注意事项 

1.驾驶人在行车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照片、视频;行人不得进入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内拍摄,否则举报内容将不予受理,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将予以封号。

2.不得提供虚假举报信息、假借举报之名报复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举报时请提供内嵌日期、时间的原始视频/照片(被举报车辆车牌号要清晰)且视频/照片中相关违法行为过程要完整体现,举报时间与拍摄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来源:杭州交警 作者: 编辑:虞舜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5月30日该车驾驶员张某由外地返回杭州,到案接受处理,杭州公安交警绕城大队依法对其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