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出售问题是个法律空白
虽然以便宜的价格拿下了一个车位,但丁先生却不能就此放心。“我花钱买了个没有产权的车位,以后会不会有麻烦?而且开发商究竟能不能卖人防车位?可以卖的话,他们为什么不正大光明开盘卖,反而要偷偷摸摸地让我们去看车位?”丁先生开始警惕起来。
“基本上,杭州目前在售车位的小区,全都有人防车位在卖的,而且都是以租代售模式,最后签订的都是长期租赁合同。”丁先生所在小区的开发商说,这已经是杭州多数新小区的普遍现象。
既然开发商没有产权,那么他们有权出售人防车位吗?人防车位又到底归谁所有?
据杭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一位法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人防法》对人防车位并没有明确的产权规定。虽然主管部门出于为老百姓安全考虑,是不主张出售的,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缺失,所以现在也不能强令开发商不准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即开发商在向人防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可以将人防工程改为停车位出租获益。
购买人防车位 小心纠纷
由于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地下人防车位的产权归属,各地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如江苏人防和物业法规规定:防空地下室停车位不得出售、附赠,平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而宁波市政府令规定:防空地下室中的人防车位只允许临时出租,且租期每次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产权或使用权。
但是多数城市并没有明确规定。于是,有的认为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有的认为归开发商所有,有的认为归全体业主所有。人防车位产权纠纷由是滋生。在2009年,杭州城西文翠苑小区就因为开发商提高人防车位租金一事,而和业主对簿公堂,这也是杭州第一起关于人防车位的纠纷。其他还有杭州市秋水苑,也曾因为开发商出售地下人防车位,引发过群体性事件。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张轶群副主任律师提醒,目前买卖与长期租赁地下人防车位是有一些风险的。一旦法律明确地下人防车位权属,将不可避免地影响购买人防车位的业主。
还有一点需要业主特别注意,如果人防车位没有事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业主购买的使用权将得不到法律保护;换句话说,万一哪天人防部门要启用这一工程,业主将得不到补偿。一旦遇到拆迁等问题,“买”了车位的业主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