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藏暴利 订单合同有猫腻
记者了解到,在杭州公布“限牌令”前后,各大汽车4S店普遍进行了捆绑销售和加价。加价幅度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即使加了价,很多消费者的提车时间也已经排到年底。那么高达数万元的汽车配件都包括些什么呢?
徐婷给记者出示了1.2万元的汽车配件单,上面包括疝气灯、导航、后视雷达、车窗贴膜(不包括前后窗)等。当记者拿着单子询问在杭州经营汽车配件公司的盛先生时,盛先生表示:“汽车4S店的配件价格往往比市场价高出2倍-3倍,同一个牌子的这些配件在市场上售价不会超过5000元。”
除去让消费者瘪了荷包外,一些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在购车合同上,一些汽车4S店也趁着忙乱做了手脚,以此规避法律责任。
杭州市民张先生25日上午在浙江万国福特4S店购买了一辆福克斯,本来以为上牌无忧,但回家后他发现购车合同上盖的却是发票专用章。细心的张先生赶紧请教了律师,却被告知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购车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忙中出错的绝非仅仅张先生一人。杭州市民方勇在购买了一辆福特翼虎后,拿回家的单子里竟然有一张验车单。“根本连车都没看到,说好了 等车到以后去提。当时人多事杂心也乱,他们拿了一堆单子给我,我就都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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