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摩托车主
奥迪车在车队中穿插 我们要讨个说法
飙车的宝马摩托车主姓施,今年26岁,是个摩托车爱好者,10月21日刚在取保候审期间举办了婚礼。他的宝马摩托车,排量相当于汽车的1.0,时速上300公里很轻松(普通摩托车排量只有0.25),车子是走私来的,价值十多万元,没有上牌照。
施某后来说,他们当时想拦下奥迪车,只是为了让奥迪车主道歉。
“我们是去兰溪吃夜宵的,11点多我们有5辆摩托车从兰溪骑回金华。”施某说,回程时遇到奥迪车,奥迪以“S”形在摩托车车队中穿插,“对于汽车来说,我们摩托车是肉包铁啊,是弱势的一方,他这样影响我们安全行驶了,很危险,”于是他们就想要对方道歉。
他们在宾虹西路与金星街交叉路口时,向奥迪车围过去。
“对方置之不理,还把车窗摇上去,我去拉车门时刚好绿灯,奥迪车一脚油门开走了。我当时就站在车头边上,吓到了。”
施某气不过,便和车友李某继续追奥迪车。
“后来我想想挺后怕的,速度这么快。”施某说。
检察官
嫌疑人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被我们一般理解为“飙车”,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昨天下午,办案检察官万斌说:“本案有几个特点:
“首先,车辆速度非常快,最高时速达到220千米,汽车超越摩托车时,时速接近180千米,城市道路一般限速50-60千米/小时。据奥迪车主钱某的熟人说,钱某平时就喜欢开快车。
“其次,监控显示,他们闯了5次红灯。
“第三,嫌疑人钱某驾驶的汽车碰撞护栏,发生了交通事故。
“第四,摩托车无号牌,还曾改装过。
“公诉机关认为,嫌疑人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
“幸运的是,这次事故只造成车损,并没有人员伤亡。这么快的车速情况下,万一与人群发生碰撞,后果不堪设想。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喜欢开快车的人带来警示,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刑法修正案(八)》上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定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最高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