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10月8日起浙江省国税、地税系统将改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进行税收征管。在新版系统上线之前,国税办理窗口将暂停业务办理,进行系统调整。暂停办理安排如下:
2016年9月26日00:00至10月8日8:30,全省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涉税咨询以外);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系统、代征单位开票软件、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征管软件、车船税代收代缴软件、国地税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等网上应用业务暂停使用;浙江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发票信息查询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
也就是说,在9月26日至10月7日之间,新车、二手车交易中需要交纳购置税及开取购置发票的业务都将暂停。2016年10月8日8:30起,全省国地税办税服务厅、各行政服务中心国地税窗口以及国地税各网上应用业务全部恢复办理。
如果想在国庆期间开着新车自驾的车友请注意了,建议您在9月23日前办理车购税等相关事宜。9月24日-25日是双休日,国税不办理业务。
网传车辆购置税减半优惠将提前结束系谣言
近期在朋友圈中有不少网友分享车辆购置税减半优惠即将结束,分享的内容大致如下:
“温馨提示:9月23日至10月8日 停开二手车交易发票 不能过户 ,新车也一样停办,有想法买车的抓紧时间了,过了23号就要等到10月8号以后喔!购置税减半活动也要随之结束了。”
然而,记者咨询国税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购置税减半优惠将持续到2016年底,并没有接到提前结束的相关通知。
据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而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并没有发布购置税减半政策提前截止的消息。
从目前到12月31日,购置税减半政策剩余3个多月的时间。现在难以确定将来是否会有新一轮的购置税优惠政策,有购车打算的车友不妨近期考虑起来,避开年底扎堆购车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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