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督问责,保证培训考试规范廉洁
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完善考试监督机制,严格违规培训考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政府机构不准经办驾驶培训机构的规定。
提升服务水平,推出多项便民措施
①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调整为70周岁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整体身体素质已较10年前有了较大提高,此次改革将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从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也就是说70岁以上的驾驶人才需要每年体检,这将惠及全国600多万60至70岁的老年驾驶人。
②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包括研究制定单眼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相关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等,进一步满足残疾人便利出行需求。
③全面放开异地领证和驾驶证审验此次通过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修改,进一步放开了对异地考领、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的规定,除了原有的小型汽车驾驶人以外,现在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考生也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并且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④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对于一些驾驶证被注销、失效的群众,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需重新参加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证。但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可以直接申请考试,有的地方则要求参加驾校培训,各地执行标准没有进行统一。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当中明确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失效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及间隔年限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培训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这将大幅度减少此类群众考证的经济支出,缩短考试所需时间,也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效率。
⑤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