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交警将严查机动车是否上了交强险。上了交强险的车主要把不干胶贴在汽车风挡上,原来的第三者险还没到期者,车主要随身携带保单正本原件,携带保险卡被视为无效。不携带保单原件的车主,要被扣车并罚款数千元。
保险公司为方便车主而制作能放进行车执照里的小卡片,上面信息一应俱全。为什么说车主携带保险卡无效呢?众所周知,保单原件属于重要文件,丢了,保险公司就不给理赔了。如此重要文件,体积又大,车主每天携带,丢失和损毁的可能性直线上升。执法者方便了,广大车主却麻烦大了。都知道汽车里不能存放贵重物品,保险单原件应该属于贵重物品。车主倘若将保险单原件随车携带,天长日久,丢失损毁的可能性与日俱增。规定广大车主每天携带保单正本原件外出,童话都不敢这么写。
车险被列入法规,就有了严肃性。执法者要求车主每天携带保单原件外出,很不严肃很不安全。执法者为什么不能将诸保险公司的机动车投保信息输入掌上电脑,只要车主出示了保险卡,警察立马能查出该车主是否投保了呢?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给那些第三者险未到期的客户邮寄一张临时不干胶贴在风挡上过渡一下呢?既方便车主又有利于警方查验。
一切规章制度都是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如果立了规章制度,在执行时给群众造成极大不便,执法者的心态值得研究。
我在作品里有一句话:在游戏规则不健全的地方,最不保险的事就是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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