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新一轮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发布时间:2024-08-20 16:57:20
2024年滨江区第三季度第二期汽车促消费活动来啦!BINGO新车 乐享生活~本次活动将发放汽车消费补贴1000万!
一 、活动内容
滨江区政府开展第三季度第二期汽车补贴活动,发放1000万元补贴,消费者(个人)到我区指定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含二手车),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分档补贴,先到先得,兑完即止。区政府给予消费者每人每车补贴标准如下:
二 、活动范围
☑ 汽车经销企业指在滨江区注册并纳入社零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汽车零售业务的企业。
☑ 二手车经销企业指在滨江区注册并纳入社零统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已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网上备案,从事汽车零售业务的企业。
三、活动时间
2024年8月20日—8月31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四、操作流程
1、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消费者购车后,将以下信息提交给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架号、开票日期、发票号、购车金额、银行卡号等,汽车经销企业将消费者相关信息提交至补贴平台进行申报;
滨江区商务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消费者须在规定时限内(2024年11月30日前)办理上牌手续并向汽车经销企业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信息,进行补录;
滨江区商务局审核相关材料。
2、补贴兑现流程
由滨江区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亲清在线”平台将相应补贴资金打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五、申报材料
1、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3、汽车经销企业承诺书;
4、机动车行驶证。
六、附则
1、汽车零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2、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4年8月20日(含)以后;此时间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4、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滨江区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7、本次补贴活动,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汽车补贴,且国家、省、市、区汽车类消费补贴(如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等)政策互相不叠加,已申报或已享受其它汽车消费补贴的车辆,不能重复申报。
8、本活动由滨江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滨江发布 作者: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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