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时刻收集数据,车主隐私如何保护?
发布时间:2024-11-27 10:27:28
落实车主删除权利
车企违法须担责任
受访专家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已驶入快车道,而数据安全成为智能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挑战和关键因素之一。只有完善法律规则,为智能汽车数据系好“安全带”,才能行稳致远,确保智能汽车真正驶向智慧、便捷、安全的未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翟业虎认为,对于基本信息保护,通常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等;而对敏感信息的保护则更为严格,一般必须获得信息主体本人的同意,未经同意则可能构成侵权。特别需要明确的是,车辆踪迹属于敏感信息范畴,其披露必须得到车主的同意,否则可能侵犯车主的隐私权。
“新能源车企在收集、存储、流转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要性原则要求,若车主个人信息在使用后无必要继续保存,车企应将其删除。同时,车主有权要求车企删除相关信息,这被称为删除权或个人信息遗忘权,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车企大规模泄露或转卖车主个人信息,不仅构成民法上的侵权,更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倒卖个人信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翟业虎说。
对于车企能否根据需要公布车主的相关个人信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认为,这实际上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判断问题。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个人信息公开本质上也属于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因此车企公开车主的相关个人信息也应当符合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条件,即原则上应当取得车主的同意;如果没有取得车主的同意,则车企要公开相关的个人信息,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不需要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形,否则不得擅自公开车主的个人信息。
新能源汽车因车载功能必须收集相关信息,而新能源车主的隐私权也需要保护,二者之间该如何权衡?
王叶刚说,对车企而言,其在开发相关功能时,应当兼顾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在个人信息保障措施不充分的情形下,尽量减少使用车主的个人信息。对于需要取得车主同意而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情形,也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最小使用原则,应当将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限定在为实现处理目的最小的范围内。对相关部门而言,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对车企处理车主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对车企非法处理车主个人信息的行为(如过度收集、不当公开等)依法进行处罚。
在王忆湘看来,最重要的是需要尊重车主对其个人信息的自决权利,让车主可以自行决定是否以向车企提供个人信息为代价获取车载功能服务带来的便利。为保护车主的合法权益,避免信息不对称,车企必须详细地告知实现某项功能所需的个人信息的具体情况以及对车主可能造成的影响,避免车主在认识不足或误解的情况下作出同意决定。
“现阶段,新能源汽车车主作为消费者必须增强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很多消费者未能对汽车用户手册、车载电脑弹窗提示给予足够重视,未仔细阅读即点击同意,导致车企通过弹窗的方式获取了车主的同意,最终造成车主利益受损。如果已经发生此类问题,车主应当第一时间联系车企撤回同意。”王忆湘说。
针对车主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王忆湘认为,车企作为个人信息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加强汽车数据保护,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义务,如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 张守坤 见习记者 张婉莹 马子煜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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