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后备箱装10箱矿泉水被扣3分、罚款100元?
发布时间:2026-10-08 14:07:11
近日,网络上流传一则消息:有车主因在后备箱放置十箱矿泉水,被记3分、罚款100元。网传说法称,交警给出的解释是,这种行为属于“客货混装”,私家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在后备箱装载大量整装商品构成违法。
这一案例是否属实?处罚逻辑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私家车车主在后备箱装物品,装到哪种程度算违法违规?
后备箱装东西从未被禁止
但装载高度、总重需合规
针对国庆等假期车流激增的情况,一位一线执勤交警表示,如果逐车拦停检查后备箱会进一步加剧道路拥堵,通常不会采取这种执法方式。加之车辆后备箱大多存在遮挡,难以直接观察内部情况,经验判断也就成为现场执法的参考依据之一。
交警表示,若发现车辆后备箱压轮胎压得特别低,疑似装了重物或有超载情况,就会让车主停车接受检查。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实际上,从法律层面来讲,私家车后备箱装东西从未被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教授郑翔解释,内置行李箱(后备箱)是法律唯一认可的车内载货区域,乘员舱(含前后排座椅、车内地板)不属于合法载货空间。综合条例中的多项规定,私家车后备箱装物品要遵循以下原则:
・所有物品完全放置在后备箱封闭空间内,不占用乘员舱区域(包括放倒/拆除后排座椅腾出的空间);
・装载物品后,后备箱门可以完全正常关闭,货物的高度不遮挡车内后视镜的视线;
・货物总重量不超过车辆行驶证上标注的“最大允许总质量”减去车辆整备质量后的核定载重值;
・装载的物品属于个人生活自用范畴,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性货运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郑翔表示,对“客货混装”的认定通常包括:
・将货物放置在后排座椅、副驾驶位或乘员舱地板上,哪怕后排无人员乘坐;
・为装货擅自拆除后排座椅,或放倒后排座椅将货物堆放在乘员舱连通的区域;
・后备箱货物堆放过高,完全遮挡车内后视镜视线;
・装载的货物长度或宽度超出车厢范围,导致后备箱门无法正常闭合;
・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无货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快递、货运等经营性运输活动。
后备箱合规载物不会被罚
装载过量存在诸多风险
针对网传“车主因后备箱装载十箱矿泉水被记3分、罚款100元”一事,记者检索后暂未查到该事件的官方通告,也未见权威媒体对此案进行报道。
多位公安交管部门人士证实,如果私家车后备箱里放十箱自家喝的矿泉水,只要不超重、不超尺寸、不挡视线、门关得上,按现行法规很难找到处罚依据,网传案例的描述可能缺失了很多细节,现实中车主还要同时满足其他违法情形才会受到此类处罚。郑翔提醒,后备箱装载过量会带来诸多风险:
・行驶中的震动会使货物不断挤压车门,可能导致车门意外开启,货物散落路面,危及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若货物堆放过高,会遮挡后视镜视野,使驾驶员无法及时掌握后方路况,难以作出有效避让。
・与货车不同,小型汽车未在货舱与驾驶室之间设置隔板,紧急制动或急转弯时,车内货物会引发重心偏移,削弱制动效果与行驶稳定性。
・紧急制动时,货物容易向前倾倒,轻则干扰驾驶操作,重则对前排人员造成伤害。
郑翔表示,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形,相关处罚也存在明确区别:
单纯违规在乘员舱载货、未影响安全的,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涉及无资质从事经营性货运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额度会更高。若违规载货导致车辆总质量超出核定载质量,还会按超载相关条款追加处罚。
交警提醒,车主放置后备箱物品可遵循“大下小上、重前轻后”的原则,避免急刹车时重物挤压损毁其他物品。若后备箱物品较少,可使用弹力网固定易碎品、小件物品,防止其晃动受损。同时不要在后备箱行李箱隔板上方堆放物品,以免遮挡驾驶员后方视野,也能避免制动时物品冲入乘员舱。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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