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车能正常上路了!杭州会成为首批试点吗?
发布时间:2023-11-20 09:22:29
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迈出关键一步。
此外,国家四部委的通知还意味着,未来试点区域的“无人驾驶”车辆可以在当地申领正式的机动车牌照。按四部委的通知看,各地要在今年12月底前申报完成。
那么杭州是否会成第一批试点区域?一切的迹象显示,杭州无人车正常上路大规模商业化正在践行中。
从“测试”到“大规模应用”
《通知》要求,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四部委遴选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车辆用于运输经营的需满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营资质和运营管理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2万多公里,总测试里程超过7000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自动驾驶将从测试阶段到大规模测试阶段,智能网联汽车距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近。
崔东树指出:“通知中明确指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和使用企业加强能力建设,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功能性能和产业业态能够实现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高速发展。”
重中之重是安全
对于车企,突出了“安全”两个字。
《通知》要求试点汽车生产企业应当细化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经工信部、公安部确认后,在省级主管部门和车辆运行所在城市政府部门监督下,开展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通过产品测试与安全评估后,方可向工信部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取得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限定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使用主体应当按规定为车辆购买保险,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加强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崔东树表示,从相关文件不难看出,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过程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张景嵩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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