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热线:0571-85094991    
召回
所在位置: 汽车频道 > 资讯

明年起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政策调整技术要求: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200km

发布时间:2023-12-11 17:25:17

按照《公告》,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税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换电模式车型还需提供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等标准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生产企业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换电服务的,需提供车型、换电站匹配证明、双方合作协议等材料。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介绍,《公告》适当提高了现有技术指标要求,,同时为引导行业企业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耐低温性能,还提出了对按照GB/T 18386.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中“附录A”进行检测的纯电动乘用车和N1类纯电动货车,低温里程衰减率不超过35%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可放宽至95Wh/kg,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要求可放宽至120km。

同时,《公告》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相关要求。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方面有一定优势。为支持换电模式创新发展,结合行业发展和标准实施情况,《公告》明确,相关车型需满足GB/T 40032《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标准。同时,为保证真换电、能使用,要求申报企业提供保障换电服务的证明材料。

《公告》提出,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税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税目录》。相关车型要及时上传减免税标识、换电模式标识,换电模式车型、燃料电池车型等按本《公告》要求补充相应佐证材料。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行业企业对新政策要求有充分预期。”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表示,《公告》保持主体框架基本稳定,调整的指标充分参考已经实施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双积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政策,同时预留了过渡期。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公告》的行业影响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稳定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成本较传统汽车还有一定差距,通过消费端减免税政策支持,保持技术条件要求基本稳定,有助于引导企业预期,稳定和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从2023年上半年情况看,约90%以上的车型能够符合新的要求。

二是有利于引导技术进步。《技术要求《公告》》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标准更新等情况,对已经广泛应用的成熟技术适度提高要求,对低温衰减、换电等新技术新模式给予倾斜支持,有利于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促进模式创新。

三是有利于引导节能消费。近年来车辆平均整备质量快速增长,给实现行业能耗目标带来较大压力。《技术要求《公告》》适度加严了电耗和油耗(插电式混合动力)要求,进一步引导节能消费。

四是有利于引导企业保障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公告》》明确产品质量保障、平台建设等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车型及时予以管控,有利于引导企业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

《公告》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安全。要提升监测平台效能,做好风险预警提醒,及时上报车辆事故报告。对于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车型减免税资格或暂停新车型申报《减免税目录》。

来源:人民网 作者:记者申佳平 编辑:马国平

姓名
联系方式
品牌型号
具体故障
验证码
    消费者可致电杭网汽车热线0571-85053683,新浪微博@杭州网@车行杭州及微信号hangzhouwangbbs投诉汽车质量问题。
    如您遇到车商履行合同约定问题、维修服务收费不符、假冒汽车用品、无故加价等欺诈问题也欢迎您投诉。
    注意:在投诉时内尽可能详细地填写购车时间、地点、具体故障等描述,并填写个人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跟踪回复沟通。(联系方式仅限于工作人员,不会泄漏给第三方)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