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绍兴袍江警方发布消息:绍兴宾利4S店员工沈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通报,12月8日晚他们接到绍兴宾利4S店报案,12月10日,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沈某批准刑拘后上网追逃。监控拍下沈某开走魏女士的白色宾利 12月14日晚,根据线索,在绍兴柯桥两个小区内,找到了被开走的其中两辆宾利车,并依法扣押。12月15日,沈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袍江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据33岁的沈某初步交代,他因为买彩票、挥霍等原因,外面欠了很多钱,才想到拿车出去抵押还钱。 沈某开走的三辆车中,其中两辆拿来抵押,第三辆已经以125万元的价格卖掉,而卖车得来的钱早已经花完。 警方透露,几年前,沈某在另外一家4S店上班时,因为保险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而这次犯案还在缓刑期内。 他在外面欠了100多万 在昨天的案件通报会上,袍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陈雪华透露,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沈某因为个人原因,在外面欠了100万元左右债务。 债主姓洪,也是绍兴人,沈某的朋友。 12月14日晚,袍江警方找到了洪某。据洪某说,沈某因各种原因,陆续向他借钱,由于债务越积越多,最终还是没有办法偿还。 最后,自以为聪明的沈某对洪某说,自己可以利用在4S店职务的便利,“搞”几辆宾利豪车出来,暂时抵押给洪某还债用。 不过,这次抵押并没有办理正规的抵押手续,而是口头约定。 根据洪某的交代,当晚,警方在柯桥的两个小区内,找到了被抵押的两辆宾利车。其中一辆,就是魏女士拿来修的、价值450万元左右的白色宾利飞驰车。另一辆,是店里的新车,价值650万元左右的黑色宾利慕尚车。 据沈某自己交代,他之所以欠这么多钱,是长期购买彩票,生活上挥霍,造成入不敷出。
他还偷了公章,把第三辆车贱卖了 一共三辆车,两辆拿来抵押,还有一辆,沈某已经低价卖给了别人。沈某在接受警方讯问 卖掉的这辆车,是4S店里的试驾车。这辆车之前还出过事故。 按出厂价算,卖掉的宾利车价值也应该在400万元左右,而沈某却以125万的低价卖给了别人。 据警方通报,沈某在卖这辆车的时候,还偷偷把公司的公章带了出去。 陈雪华在通报会上表示,虽然目前警方已经基本掌握了买车人的信息,但要在短时间内追回这辆车,困难比较大。 沈某在审讯中交代,卖车所得的125万非法收入,已经挥霍一空。 4S店初步同意魏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 现在,被追回的两辆车还停在公安局。 车主魏女士说,当她看到了自己的车基本无恙后,悬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魏女士的车是白色的,车轮上都是泥痕,车前保险杠区域也有损坏,刚加满的汽油也少了约40升。 “四五百万元的车被人开走,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会提心吊胆,不单单是车损坏的事,精神上也遭受不小的影响。”魏女士说。 在前一天的协商中,魏女士提出4S店要对车子进行维修、免费保养5年等要求,绍兴宾利4S店初步表示同意,并说一定会给魏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三辆车为何会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开走? 首先,沈某在其他店已经有前科,为什么绍兴宾利4S店在录用员工的时候,没有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是宾利绍兴公司的母公司。公司一位姓乔的经理解释:“一开始因为沈某是绍兴本地人,而且业务各方面经验、能力都不错,所以比较信任他,刚到店里就让他担任管理人员。” 乔经理说,他们对沈某的印象还不错,他的交际能力较强,在社会上有一定人脉,对于汽车服务行业来说,他是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就算到现在,公司很多人都不相信沈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在录用他时,我们没有细查背景,这次的教训确实非常深刻。”乔经理说。 其次,把车开出4S店,为什么不需要任何凭证? 在警方的通报中,也认为宾利绍兴公司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沈某可以利用漏洞,把3辆宾利车大大方方开出4S店。 不过乔经理认为,沈某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开动店内的车辆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 “他都是说去试车,或者去办理保险,平时也这样做的,我们自然也相信。”乔经理说。 根据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12月6日早上8点06分,沈某带着一个朋友,走进了维修区。 8点23分左右,沈某把魏女士的白色宾利车开到了维修区门口。门口一位安保人员上前询问几句后,拿走了挡在门口的塑料隔离桩。 在店门口的院子逗留片刻之后,8点48分左右,沈某把车开出4S店的大门。 “宾利车失踪事件”震惊绍兴汽车销售业
袍江开发区集中了绍兴大部分汽车销售店,这里还有一个名气很大的汽车城。 记者采访了附近几家汽车4S店的负责人,他们都认为,这起事件对整个绍兴汽车销售界都有深刻的教训。 据了解,目前汽车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而懂行的人又少,所以才会导致像沈某这样的人混入其中。 “客户在我们这里买车,还要定期来维护,他们的选择代表了对我们的信任,所以当行业内出现这样的丑闻后,我们是无法对客户交代的。”一家4S店的负责人建议,需要在汽车销售行业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特别是在录用主要岗位的员工时,一定要调查清楚他的工作背景。 贱卖出去的宾利车,还能追回来吗? 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 申铁旗律师—— 就本案来看,警方要想追回已经卖出去的宾利车,有点难度,关键是判断买车的人,内心是否知道这辆车的真实来历。 假设买车的人知道这辆车来路不明,而且也承认,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可以认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当然,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之一必须为“明知”,也可以理解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如果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是犯罪所得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而根据本案具体分析,首先这辆车卖出去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也支付了费用,所以追查起来存在一点难度。但是因为这辆车卖的时候,价格是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交易不是发生在4S店等正规销售环境下,所以,警方在这个因素下处理案件的时候,对追回车子是有利的。 一旦罪名认定,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