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摇号竞价出新政了!
前天,杭州市政府出台了杭政办(2017)1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规定》从1月6日开始执行,而2015年下发的文件同时废止。
急着想上杭州牌照的你,一定想知道新政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有哪些新变化?杭州市调控办工作人员给大家拎了几条重点,帮你解读。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申领条件表述有变化
持《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增量指标条件有修改。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将原《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原《浙江省居住证》统一为新的《浙江省居住证》。
为确保杭州市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连续性,防止出现居住证“两证合一”后政策实施的偏差,因此,此次修订中,对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增加近两年(含)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条件。
买卖出租、伪造小客车指标与个人信用挂钩
《规定》中指出: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申请指标,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上述行为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信用记录。
市信用办说,将小客车调控指标申请中的失信行为与个人征信系统相挂钩,有不良行为的申请人,今后办理贷款、找工作、升职等许多方面都可能受到影响。
更新新能源车需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和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通过该类指标上牌的新能源车,不产生更新指标。只要购买的车型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小客车及进口纯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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