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在杭州余杭星雨路上的星运丽园小区买了套排屋,还买了个车位。他说排屋价格不算贵,可这车位价格,估计在整个杭州都排得上号。
排屋不到600万,一个车位200万?
朱先生:“我们是新房嘛,急着买房,没有适合的房源,还有就是装修,没办法,只能急急忙忙买了,事后买好之后呢,心里总归是有点不舒服。”
朱先生这套排屋共三层,401平方,门口有个用绿化隔离出来的小庭院,大概三四十平方。房子是7月份买的,现在不动产证已经办出来了。他说房子买来是准备结婚用的,七月份看房时有些匆忙,房子加车位,花了835万,可他说,房子单价每平方一万四千多,算算不到六百万。
朱先生:“它是这样分的,是590万的房价,这个庭院,所谓的精装修庭院,42万,配套的一个车位200万。”
开发商捆绑销售?
房子的开发商是杭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上,朱先生这套房子的价格不到593万,合同里并没有提到车位和精装庭院。朱先生又拿出两张收条的复印件,其中一张上面写着,收到客户购买车位款两百万,另一张上写着,收到客户购买精装庭院款四十二万五千余元。
朱先生的车位就在地下车库的消防通道门口,并不特别,不过朱先生说,这个价格却是整个小区里绝无仅有的。
朱先生:“我也边上了解了一下,车位有贵有低,像两百万的,只有我们一家,他们车位几十万最多了吧,(大概是几十万?)五十万也有,六十万也有。”
朱先生现在算算,这200万的车位,简直就是天价。
朱先生:“完全就是一个捆绑销售啊,一定要逼着我们,他就说你这个车位可要可不要,你不要我房子可以不卖你啊。”
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要求业主再签补充合同?
朱先生虽然心里不舒服,可钱还是付了,他说按照合同,11月30号之前开发商就该交房了,现在却迟迟不交房,又提出了让他无法接受的要求。
朱先生:“他们现在必须要我们签所谓的补充合同,承认这个庭院是我们要求他们装修的,承认这个车位是我们自愿的,我肯定不是自愿的啊。”
200万买一个车位,朱先生本来就觉得是天价了。现在开发商还提出要签补充合同,他觉得里面有蹊跷,不肯签字,开发商也不肯交房,双方陷入僵持。200万一个车位,是否合理,开发商又为什么要签补充合同呢?
开发商:此事已全权委托律师在处理
朱先生提供了所谓补充合同的照片,其中一份是车位购买确认书,里面写了车位号,价格200万,注明了“该汽车位已经过乙方确认”。找到小区售楼部,柜台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说是领导不在,让我们直接去公司。
杭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我们分管这个的经理呢,他正好是上个星期住院了,昨天刚好开刀,肯定他今天是不能出席了,我们现在全权委托律师在负责处理这件事情。”
市监局:天价车位,实质上是商品房变价涨价的行为
找到杭州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分管领导身体不适不方便说话。朱先生认为,当时不买车位就没法签购房合同,公司属于捆绑销售,是不合理的。记者找到余杭区房地产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他们只起协调作用,并给记者看了一份行政文件,上面写着,开发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中,捆绑销售车位,恶意提高车位销售价格,是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的查处范围。
记者又找到了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杨副大队长:“反不正当竞争法里有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他是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行搭售,如何来界定他是否违背消费者意愿,这个取证是有相当的困难,所以目前来说,天价车位这个情况,实质上是商品房变价涨价的行为。”
杨副大队长说,车位价格在物价部门是无需备案的,捆绑销售一说,现在是否存在强制行为也很难取证,朱先生的情况,还是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 杨副大队长:“在物价部门等部门的努力下,车位也进行了一个承诺制,在不同的区域,它会对车位有一个限定的价位,天价车位的产生可能会得到一定的遏制。”
规划建设局方面:门前绿化是公共的,不得买卖
朱先生口中的补充合同,另外一份是“庭院精装修施工协议”,大意是说朱先生委托开发商对门口的庭院进行装修,42万的价格是装修工程造价。他觉得奇怪,收条里明明写了42万是购买精装庭院款,怎么现在成了委托装修款呢?记者找到了临平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杭州临平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工作人员:“门口那片绿化是公共绿化。(这个允许买卖吗?)不允许的,这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如果说做围墙的话是违规的,(用绿化围起来是可以的?)绿篱是可以的。”
规划建设局方面表示,朱先生门口的绿化不是私人的庭院,至于开发商把42万元定义为委托装修款是否合理,还是要通过法院来裁定。
200万一个车位,42万元的公共绿化装修款。到底合不合理,记者一圈找下来,没有答案。职能部门都建议打官司。是不是只有这个途径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