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悲剧”?其实都是因为现存的保险理赔流程存在缺陷。我们先从保险的理赔流程说起。一般保险出险理赔的流程为:报警出险、责任认定、定损、修车、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取赔偿金。 由于这起事故是属于双方事故,双方都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在理赔这一块,双方需要分别根据自己的所负的责任比例向对方赔偿对应的损失,同时保险公司根据双方的修车费用总和赔偿对应比例的赔款。
但在定损后,由于还没有维修发票,无法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这时往往就需要双方自己先各自垫钱修车了,修完车后双方再拿各自的维修发票一起前往各自的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 所以问题就出在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金时,需要双方同时提供维修发票,才能取得相应的赔偿金,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将赔偿金支付给你。(有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先赔付再修车”,只需在指定定损点定损后即可拿到赔偿款,这种快速理赔方式车主不需要自己垫钱,可免去很多中间环节)
这就出现了笔者朋友的那种情况,如果遇到一方死活不肯配合、约好时间却临时变卦的情况,那就很浪费时间。特别是那种对方全责,你无责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自己先垫钱。否则自己就完全处于被动;遇到对方不配合,自己又完全处于被动地位,最后可能只能告上法院才能将钱要回来,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防这种情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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