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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消费税调整,拉开汽车行业“油电”同权大幕

发布时间:2026-07-22 10:02:25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至50%左右,行业内关于“油电同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反映在政策层面,从购置税减半,到车船税免征取消,再到电池消费税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保护期”正在分阶段、有节奏地退出。

电池消费税调整,拉开汽车行业“油电”同权大幕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锂离子蓄电池等成熟电池产品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税率升至4%;同时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免税至2028年底。

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发文称,锂电池消费税调整,是对整车企业造电池的有力助推,有利于中国汽车产业做大做强,这也意味着“油电同权”的大幕正式拉开。他还强调,“长期来看,车企一定要独立造电池,或者联合相关企业共同造电池,否则不可能成为世界级的整车企业。”

锂电池消费税拉开“油电同权”大幕

自2009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先后推出税收、购置补贴和路权等多重倾斜政策,旨在完成市场培育和产业链搭建的核心使命。彼时,国内动力电池产能薄弱、新能源车渗透率不足一成,依靠差异化政策补贴快速缩小与燃油车市场差距,扶持本土电池和整车产业链突围。

经过10余年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基本面实现反转。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744.6万辆,渗透率达到49.6%,从“小众培育市场”转变为汽车行业基本盘,产业成熟度、市场规模和技术实力稳居全球首位。

在此背景下,业内关于“油电同权”的呼声持续走高。早在2024年重庆论坛上,时任广汽集团董事长的曾庆洪就曾呼吁,“一旦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超过50%,政府应考虑推行‘油电同权’政策,旨在平衡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在购买和使用上的权利,促进新能源汽车的良性发展。”

从税制逻辑来看,燃油车消费税传导清晰:车主在加油环节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税费嵌入用车全流程,承担道路建设、环境治理等成本。而新能源汽车依托动力电池上路,此前电池全程免征消费税,形成燃油、电动两套不对等税收体系,既弱化消费税资源调节,也不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公平汽车消费市场。

此次《公告》对锂电池分步征收消费税,本质是补齐电动车的纳税闭环,实现“燃油车加油征税、电动车电池征税”的税制对等,让两类车型承担匹配自身使用属性的公共成本,完成税收规则统一。

政策采用阶梯式上调税率的温和过渡方案,避免成本冲击集中释放;定向豁免下一代新型电池消费税,兼顾税制公平与产业创新,既兑现“油电同权”长期改革目标,也为行业转型留出充足调整空间。

正如崔东树所言,燃油车长期承担全额车船税与燃油税,插混、增程式及新能源商用车却享受免税红利,形成“有排放、用道路、获收益却不承担税负”的漏洞。油电同权不是“一刀切”均等化,而是依据技术属性、排放特征、使用场景,建立权责匹配、税负公平的汽车税制体系。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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