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开学!杭州交警有话要说……
发布时间:2023-08-30 11:47:52
近日,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陆续开学,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研判分析本地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特点和安全风险,扎实做好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要全面排查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今年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结合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整改交通管理设施缺失、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校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要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防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优化交通组织,改进停车管理,强化指挥疏导,缓解学校门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压力。要加强学生上下学及集中返校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和秩序管理,及时查纠、劝阻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要组织好“知危险 会避险”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交通安全避险能力,培养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学生安全无小事,保障学生安全出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随着我市各所学校陆续开学,学生的上下学出行安全不仅是学校、家长所关心的焦点,更牵动着交警的心。
下面,杭州公安交警结合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安全隐患点跟大家说说,该如何保证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步行方面
如果家长选择步行接送孩子,或让孩子自行步行上下学,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应提醒孩子要随时注意路上情况,避免错误的步行行为,以保障出行安全。
做到:步行上学的“五要”和“五不要”
“五要”: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要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要认识交通标志。
“五不要”: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奔跑式”过马路;不要在过马路时折返跑;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年龄较小的孩子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较弱,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带孩子过马路,监护人要牢牢抓住孩子的手腕,防止孩子突然挣脱,奔跑横穿马路。
开学季来临,家长接送学生出行情况增多,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
同时,作为家长,一定要监护好自己的孩子,年龄稍大的孩子可以自行上下学,但是要记住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要让孩子牢记行走或骑车时不要看手机、听音乐,不要占用机动车道。此外,别让孩子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滑板车等滑行工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乘车方面
对于部分年龄较小的孩子,家长们通常会选择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认为这样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但也务必注意孩子们在乘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儿童应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坐在后排位置,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除此之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随时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
叮嘱孩子勿将身体伸出车外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不要随意将身体探出天窗或者侧窗,否则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身体很有可能会被甩出车外或撞上路边的其他物体。
开车门前应注意观察,谨防“开门杀”
当开车到达学校周边时,部分家长为赶时间或省事让孩子自己上下车,在没有观察清楚周边环境的情况下,这样极易出现“开门杀”现象,引发交通事故。在抵达目的地时,应在保证自己和其他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再开车门,或由家长陪同上下车。
超员校车危害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除了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行外,许多孩子们通常会乘坐校车往返学校,但由于部分地区对校车的管理不规范,一些校车常常会出现超员、非法营运等情况,使得安全风险极高,一旦发生危险,后果无法想象。
家长应当自觉抵制“黑校车”并发挥监督作用,在发现孩子乘坐的校车存在超员、超速、非法营运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来源:杭州交警 作者: 编辑:虞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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