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热线:0571-85094991    
滚动新闻
所在位置: 汽车频道 > 资讯

男子凌晨潜入医院,“注水稀释”醉驾妻子血液样本致乙醇含量为0?专业人士告诉橙柿互动:很难做到

发布时间:2023-09-07 09:40:45

据媒体消息,东莞一男子为帮助其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凌晨前往医院,盗穿医生白大褂,潜入鉴定中心检验室,将妻子血液样本“注水稀释”,导致检测结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涉事男子已被属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涉嫌酒驾的妻子也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报道称,8月7日晚,东莞交警万江大队在辖区莞穗路部署警力设卡夜查。次日凌晨1时45分许,执勤人员发现一小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驾驶人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62mg/100ml。执勤人员将黄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然而,8月8日上午,黄某的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

结果明显异常,民警调查发现,黄某的丈夫朱某有作案嫌疑,朱某为帮妻子逃避处罚,于凌晨4时45分许前往医院,盗穿医生白大褂在医院徘徊。凌晨5时04分许,朱某偷偷进入医院鉴定中心检验室,将黄某送检的血液样本进行“注水稀释”,从而导致检测结果为0。朱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图片男子“穿”着白大褂进入医院实验室

办案民警将黄某抽血备份样本重新送检。结果显示,黄某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驶,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事件在网上热传,网友纷纷发表看法。

@稻米:他是医生吗?自己会化验?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小仙女:他怎么知道血氧在哪里的?

@世间:是在拍电影吗?医院鉴定中心是这么好进去的?

还有网友说,即便能拿到白大褂,能进入医院鉴定中心,他为什么能这么专业在现场“注水稀释”?

也有网友开玩笑说,他是“优秀的丈夫”但不是合格“特工”,都潜入现场了,咋能让血液酒精含量为0呢?

专业人士:这样的情况很难发生

橙柿互动通过请教多位专业人士了解到,理论上讲,采血管“混入”一定量的水,降低了乙醇含量浓度,样本达不到检测上限,的确有可能逃避相关刑事责任。“但这样的情况很难发生。”

通常交警部门路面巡查中,在现场会进行呼气检测,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带到医院抽血,血样一般有两管,每管5毫升左右。

相关人士表示,向酒精含量162mg/100ml的血液样本中注水,把乙醇含量变为0 ,至少需要100多倍水量。血液样本和100多倍的水混在一起,肯定看不到正常的血液颜色。“稀释之后的采血管,明显跟正常的不一样,一看就不对劲,怎么还会检测?”

另外,即便通过100多倍的水“稀释”血液样本,降低了酒精浓度,检测设备也只能显示出“1”以下。所以通过“注水”将乙醇在设备上的显示变为0,很难做到。

多位从事血液检测的人士表示,达到醉驾的血液样本“注水稀释”后显示乙醇为0,这种情况他们从来没碰到过,也从没做过这样的实验,检测设备上从来没看到显示为0,除非样本里根本没有一丁点酒精。

“有一种可能是,检测的已经不是正常血液样本,所以检测设备显示的0,并不是所谓酒精含量。”

“另一种可能是,男子并非‘注水稀释’,而是将血液样本‘调包’,换成了没有酒精浓度的采血管。不过,这种概率也非常非常小。”

相关人士表示,涉嫌酒驾人员的采血管中,都配有条形码,每个条形码与涉嫌酒驾人员个人信息匹配。如果男子直接“调包”,“调包”后的“采血管”如果没有条形码,马上就能看出异常,如果有条形码,哪里来的?

多位专业人士表示,目前交警对涉嫌酒驾人员的血样检测,仍是第一时间到医院抽血,整个抽血过程全程录像。医院抽完血,并非将血液样本存在医院,交警会第一时间将血液样本带走,再移交给专业检测机构出具鉴定报告,除非当地有其它规定。

记者了解到,报道中提及的“医院”其实是医院附属的检测所。涉事男子如何潜入医院,如何拿到白大褂,如何进入医院鉴定中心检验室,如何对血液样本“注水稀释”?这些细节还有待调查结果公布。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作者: 记者 董吕平 编辑:马国平

姓名
联系方式
品牌型号
具体故障
验证码
    消费者可致电杭网汽车热线0571-85053683,新浪微博@杭州网@车行杭州及微信号hangzhouwangbbs投诉汽车质量问题。
    如您遇到车商履行合同约定问题、维修服务收费不符、假冒汽车用品、无故加价等欺诈问题也欢迎您投诉。
    注意:在投诉时内尽可能详细地填写购车时间、地点、具体故障等描述,并填写个人真实联系方式以便跟踪回复沟通。(联系方式仅限于工作人员,不会泄漏给第三方)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东莞一男子为帮助其醉酒驾驶的妻子逃避处罚,潜入医院鉴定中心检验室,将妻子血液样本“注水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