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并赔偿17余万!特斯拉车顶女车主败诉
发布时间:2024-05-31 10:13:03
5月30日下午,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特斯拉车顶维权女车主张女士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该案案号为(2021)沪0118民初17510号,原告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为张女士。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车展中站上车顶的河南张女士被认定侵犯特斯拉名誉权,应向特斯拉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各项损失合计172275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张女士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涉案车辆确实存在刹车失灵这一故障,其在庭审中亦明确承认实施案涉行为时主张的刹车失灵系其主观判断。本案中,张女士不申请对案涉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失灵进行司法鉴定,故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因,由张女士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张女士在无任何客观依据证明案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情形下,贸然实施的案涉行为构成诽谤行为。张女士认为其行为不构成诽谤行为的抗辩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作者:连泽华 编辑:马国平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汽车资讯
微信ID : 杭州汽车
微信ID : 杭州汽车
头条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