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节假日,自驾车成为短途游主力军,停车付费时要看看停车场资质。图为临安某景区停车场,今年国庆期间车辆“爆仓”。 本报资料图片(胡剑欢 摄)
新年元旦、春节将至,又要迎来消费高峰期了。出门旅游、住宿、年末大采购……每到这个时节,杭州市物价局12358热线都会接到大量消费者投诉。其中,停车收费、商超消费和饮食娱乐住宿等价格举报咨询占比居高不下。
昨日,杭州市物价局专门发布了停车服务、购物消费、
住宿餐饮三大领域的消费警示,请消费者注意防范不良商家的价格“陷阱”,避免价格权益受到侵害。关注点一:停车服务收费
在“三无”停车场可拒付
案例:张先生向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 12月1日晚,杭州南山路某停车场按每小时10元的标准向其收取停车费,而且拿不出任何物价局的批文。停车两个半小时收了2 5元。
处理:经调查,杭州市物价部门认为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并表示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11号)的有关规定,专业停车场和写字楼等的配套停车场所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自主确定,但张先生投诉的停车场收费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备案,没有收费公示。
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停车场经营者立即向属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停车收费备案手续,做好停车收费公示,并退还反映人25元停车费。
物价部门提醒:驾车外出游玩或旅行,车辆要尽可能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并确认进出场时间,留意其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对“三无”停车场,可拒付停车费,遇强行收取,可拨打110报警;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