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点二:购物消费价格
结账时注意条码是否对应
案例:余先生向物价局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反映,7月28日晚,他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光明牛奶,标价为48元/箱,结算价却为72元/箱。他保留了商品标价签及购物小票,要求核查。
处理:经查,该超市未将牛奶外包装条码覆盖,造成收银员扫描外包装条码后显示价格为72元/箱。而标价签标明的为单盒条码,以单盒条码结账(2元×24)价格就是48元/箱,造成标价与实际结算价格不符。对此,杭州市物价局已责令超市方向顾客赔礼道歉,退还多收款,并按照法律法规对超市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
物价部门提醒:在购物消费时要谨慎选购、理性消费。购物地点要尽可能选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年货时注意保留购物小票、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以便遇到价格纠纷时有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
节日期间,各商家的促销活动颇多,消费者应详细阅读商场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说明内容,注意商家搞所谓“促销”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以及先把零售价提高再降价、实则不仅没有降价反而提高零售价格的情况。
由于商品进货渠
道不同等原因,各商家制定的商品零售价有所不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售价是 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尤其是在购买手机、数码相机、电脑等电子商品前,要充分了解相关价格,做到货比三家,不要被商家口头的“低价”承诺和送礼品所迷惑。关注点三:住宿、餐饮价格
节假日谨防酒店临时加价
案例:王女士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反映,10月18日入住西湖区某连锁酒店时,该酒店宣传册上注明标房179元/天,但实际收费却为218元/天。他要求该酒店退还其两天费用436元。
处理:经查,投诉人入住时间为10月18日,共住两天(为周五、周六),该酒店当天电脑显示屏明码标价标准间门市价179元/天、周末(周五、周六)需加价。但该连锁酒店总公司下发的宣传单和宣传名片未标明加价金额。检查人员已责令改正,并让经营者退还消费者住宿费436元。
物价部门提醒:在宾馆、餐馆、酒吧、美容美发店等地消费时,要首先注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设置最低消费金额,消费前对相关的收费和价格问清楚,对于未标明的费用可以拒付。消费者要注意保存有关票据等证据,一旦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及时拨打12358举报。
物价部门一旦发现查实有关侵害消费者价格权益的各类价格欺诈、设置最低消费金额、不明码标价以及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将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