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处理也有“条件” 4种情况下须到窗口接受处理 当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线上处理的。交警部门表示,以下4种情况,车主仍必须去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1.仅限于处理无异议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如有异议,应当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仅限于处罚后同步缴纳罚款的处理。如在生成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未完成交款步骤的,系统将自动回退已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至未处理状态。如需在15日内缴纳罚款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3.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须在各交警大队一般程序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4.不支持城管部门违法停车记录的处理,需要到相应的城管违法处理模块或“贴心城管”手机App进行处理。。 ●这些事项也要注意 1.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如3日内在非本市、浙江省高速、铁路、机场公安等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被扣分的,应注意累计积分。请确保本次处理后,驾驶证累计分不超过12分(含12分)。 2.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线上的处理记录转递到公安交通管理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提示缴款成功后立即在各违法处理窗口查询仍有可能显示是未处理状态,建议在一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查询。 3.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提示缴款成功后查询发现仍是未缴款状态,建议查询缴款账户明细,如果已经成功扣款,请不要重复缴纳。等待一段时间后(最长等待30分钟)再进行查询。如产生重复缴款,处理人可持本人驾驶证到机动大队申请退款。 4.为保护用户隐私,在线处理暂不提供查阅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服务。如需查看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5.用户通过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的,不再另行制作和送达纸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如需纸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到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打印。 6.如需纸质“缴款凭证”的,处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缴款凭证号及校验码,至市民中心或主城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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