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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政策“组合拳” 多地出台汽车以旧换新细化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4 10:35:00

我国新车市场企稳回升迹象日渐明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数据显示,近几个月车市销量呈持续增长势头。

汽车消费市场持续回暖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实施密不可分。截至目前,报废更新补贴年度资金总额超110亿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贴金额已下达。

在此基础上,近期各地因地制宜推出一系列相关补充政策,围绕提高补贴标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完善配套措施等方面,力求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效果最大化。

置换补贴标准再优化

从汽车产销售数据上来看,今年前9个月,我国汽车市场累计销量表现略低于预期,这也为四季度车市表现增添了几分不确定性。鉴于当前市场发展形势,业内希望借助政策良机为车市注入更多发展动力。

8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报废更新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和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在补贴标准额度已经提升一倍及以上的背景下,各地的接续性政策显得尤为重要。

近期,多地出台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8部门日前发布《北京市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于满足补贴条件的车主,置换更新一辆乘用车给予1.5万元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置换新购的新能源车不仅包含纯电动车,也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即车牌为绿色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10月15日,吉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转让本人名下吉林号牌旧车并购买新车在吉林省内完成注册登记的,将此前的3档补贴标准调整为4档,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分档给予4000元、6000元、8000元和1.3万元补贴,燃油车分档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和1.1万元补贴。

湖北省也采取跟吉林省相同的分档给予补贴政策,满足不同消费者的置换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自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在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的基础上,结合本地蕴含较大汽车消费潜力的实际,增加了汽车单独购新内容,并提高了农牧民消费者购车和新能源车消费的补贴标准。其中,农牧民消费者汽车置换更新或单独购新,每辆车补贴增加2000元。

10月18日,贵州省商务厅、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对乘用车报废及置换更新的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新政将政策实施时间从原来的“9月6日至12月31日”调整为“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时,取消对新购燃油车排量为2.0升及以下、取消个人名下乘用车进行置换(报废)更新时,车辆使用性质须为非营运车辆的限制。

中汽协副秘书长陈士华介绍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加码实施以来,提振效果明显,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量加快增长,有效带动汽车销量提升。部分省市出台的细化政策将进一步刺激汽车消费,有助于汽车消费市场的平稳增长。

简化流程释放政策效应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于今年国内车市稳增长、促进汽车消费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提升消费市场购车需求的关键因素。政策实施效果如何不仅在于补贴额度的标准,还与各地在实际运行中的政策措施,尤其是与高效、便民的服务工作密不可分。

记者了解到,为最大程度上便于消费者申领补贴,商务部开发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上线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车辆相关数据相连接,实现补贴申请一口提交、一网联审,方便群众实时查询审核进度。

在此基础上,多个省份结合各地实际搭建相关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化服务。

在提升服务效率方面,天津市搭建了“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包含汽车置换更新在内的以旧换新专区,平台具备自动计算订单优惠、直开全电数字发票等创新功能,实现了用户报名信息、商品销售记录、交易凭证、发票的强关联且真实、可追溯,具备高可信性,为实现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打下基础。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记者吴博峰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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