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智驾”算不算酒驾?最新法院判决来了
发布时间:2025-12-03 10:14:31
最近,重庆G93成渝环线高速云雾山隧道,上演惊险一幕。
凌晨时分,一辆白色汽车缓缓停在高速隧道第一行车道,后方车辆被迫紧急减速变道。民警赶到时,驾驶人正在车内睡觉。经检测,这名驾驶人属于醉酒驾驶。
前一天晚上,就在同一地点,另一名酒后驾车的驾驶人也把车停在隧道内打起了瞌睡。
这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点——驾驶人均在酒后开车时,开启了智能辅助驾驶功能。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如今,“智驾”等新技术迅速发展,也带来新的法律考题:打开了“智驾”功能,算不算自己开车?酒后用“智驾”,能否免于或减轻处罚?
近日,针对一起类似案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司法判决,进一步划清了法律红线。
2023年一天凌晨,张某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考虑到凌晨路上车不多,抱着侥幸心理启用“智驾”功能开车回家。之后,他在路上被民警查获。
法院在二审中驳回上诉,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而重庆的这两起案件中,涉案的两人也都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技术普及浪潮中,交通场景正发生深刻变革。据中汽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L2级及以上的辅助驾驶功能装车率达82.6%。智能驾驶已普遍进入日常生活。
当汽车从“机械工具”进化为“智能终端”,新的案件也超出了传统交通违法的范畴。典型案例的公布,不是简单的个案追责,而是为技术发展立规矩,为社会认知明方向,更彰显了“技术发展到哪里,法治就跟进到哪里”的治理逻辑。
通过个案探索,找到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的平衡点——这种“实践先行、立法跟进”的模式,正是中国法治应对新技术挑战的鲜明特色。
酒后用“智驾”,能否免于或减轻处罚?厘清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是要明确自动驾驶到底是“辅助”,还是“替代”?
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驾驶自动化分为L0至L5六个等级。目前,我国市面上量产车的智能驾驶功能,多处于L0至L3级的辅助驾驶范畴。这意味着,系统仅能协助驾驶人完成部分驾驶任务,如保持车道、调节车速等。
相关案件产生的根源,一方面在于驾驶人心存侥幸,存在认知误区;另一方面也在于宣传误导,部分车企为抢占市场,滥用“自动驾驶”“全程零接管”等,将辅助驾驶包装成“高阶智驾”,让群众误以为系统能完全替代人工驾驶。
已阅君查阅到,《刑法》第133条之一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也进一步明确,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标准并未因“智驾”而放宽。
对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助理赵欣表示,目前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辅助系统被激活后,驾驶人仍需全程动态参与驾驶过程,要对突发情况做出应急接管。因此,司机在醉酒后是否开启驾驶辅助功能与其要承担责任没有关系,不能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
“无论技术如何进步,酒后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并未降低,酒精会削弱人的判断力、反应力,即便系统发出接管提示,醉酒驾驶人也难以有效响应。”有专家表示。
相关案件中更深层的博弈,还在于厘清责任该归驾驶人、车企还是技术方?
我国司法判决坚持“驾驶人优先担责”原则。智能驾驶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操作强度、规避部分风险,但不能替代人的主体责任,更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
同时,也不能忽视车企责任。业内专家指出,驾驶人对是否饮酒、是否接管车辆有绝对控制权,理应承担主责;但如果车企存在宣传误导、技术缺陷,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4月,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就专门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
酒后“智驾”不能减罚,这一新的司法判决传递出清晰信号:技术创新不能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相反,越是新技术,越需要严格的规则约束,才能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这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对技术创新的引导,更是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警醒:“智驾”并非代驾,驾驶安全的底线不容突破。
来源:潮新闻 作者:记者 钱祎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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