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高空坠物”砸到了“乱停的车”,车损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0-03-19 09:24:04
法官释法明理 各自认领责任
法官在认真勘查了涉案现场后,于今年3月16日下午组织孙某、物业公司、保险公司来到法院调解。一开始各方仍旧坚持己见,没人愿意让步。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上有讲明,小区建筑物的外墙属于公用设施部分,而发生脱落的外墙就在这个范畴。公用设施的话,就是业主共有的,如果要追究建筑物所有人的责任,就不应该只起诉孙某。”对各方当事人存有争议的方面,法官一一做了解释,“物业公司这边呢,没有尽到警示、维修的义务,作为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当然,也要考虑到物业公司已经为业主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如果不是俞某将车辆停在非停车位的位置,保险公司就不会拒绝赔付。因此,不管是物业公司还是俞某你自己,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法官说的确实有道理,我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不应该在小区里乱停车。”经法官调解,各方当事人逐渐打破僵局。俞某愿意分担损失,并当场申请撤回对孙某和保险公司的起诉;物业公司则表示以后会加强对小区外墙等建筑物的巡查和维护。
最终,俞某和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物业公司承担损失的56.6%,俞某自身承担损失的43.4%。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郑秋青 通讯员 萧 法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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