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业主:不买不让进?后续来了
发布时间:2023-12-13 09:27:28
杭帮侠律师建议
针对目前的情况,“杭帮侠”律师王洋表示:“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布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3.0.14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公共泊位可设置于地面或地下,但须单独划定区域并予以区分。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小区公共泊位应不少于132个。现开发商回复称,提供了地面临时停车位供业主使用。实际上,地面临停车位仅有20余个,远低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
王洋补充说:“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符合《民法典》中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如果有证据证明人防车位的建设成本已经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那么业主才是人防车位的实际投资者,享有人防车位的使用权,开发商是无权转让的。”
开吧吧友热议
12月12日中午,该事件在杭州交通91.8的栏目《我的汽车有话说》播出,引起众多吧友的关注。
后续“杭帮侠”记者
将会把问题反馈给相关管理部
来源:杭州交通918《我的汽车有话说》 作者:记者:韩帅 编辑:马国平
|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汽车资讯
微信ID : 杭州汽车
微信ID : 杭州汽车


头条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