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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记分将有重大调整!4月1日起,这种处罚升级!

发布时间:2022-03-24 14:11:32

杭州发布消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开始施行,开车违法使用手机处罚将升级!近日,杭州开展针对开车时使用手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一起了解下!

司机边开车边发信息时

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

在部分司机看来,开车时瞄一眼手机不过只要几秒钟时间,接听电话也能正常操作车辆,不会影响行车安全。然而事实是,当车辆在高速上以每小时100公里时速行驶时,短短3秒钟就可以驶出90米,如果司机在3秒内分神,这样的距离足以发生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统计,当司机边开车边发信息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驾车时在发信息状态下的反应时间比正常情况下慢35%。司机在使用手机时,不仅会占用一只手,还会严重分散注意力,操作的精准度也会大大下降。

4月1日起这种行为

处罚2分升为3分

根据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记分将由2分升为3分。

杭州高速交警也郑重提醒:开车玩手机,随时有危机,行车不规范,害人又害己!之后交警部门也将继续利用无人机等多种科技手段,形成辖区严管氛围,有效净化高速行车秩序。

司机同志们注意啦!

今年4月1日起,

记分规则将迎来重大调整!


扣分减少

01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12分降为9分)

02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6分降为3分)

03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3分降为1分)

04

● 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 新: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6分)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12分)

● 新: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9分)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分)

06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3分)

● 新: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3分)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1分)

扣分增加

01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升为3分)

02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2分升为3分)

条款变化

01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12分)

02

● 旧: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12分)

● 新: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12分)

03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6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6分)

04

● 旧: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3分)

● 新: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3分)

05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3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3分)

06

● 旧: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

● 新: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1分)

07

● 旧: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2分)

● 新: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1分)

08

● 旧: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

● 新: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1分)

条款增加

01

● 新: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12分)

02

● 新: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9分)

条款移除

01

● 旧: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02

● 旧: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03

● 旧: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04

● 旧: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05

● 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公安局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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