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开始整治四轮电动车
除了杭州,在省内诸暨、淳安、海宁、北仑等县市区,道路上都曾出现过这类四轮电动车。
今年年初,长兴县政府出台了加强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认为这类四轮电动车更接近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所定义的汽车,“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目前,我国对机动车实行目录管理,这类四轮电动车并不在机动车目录之内,也就意味着无法上牌,不能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行驶。
因此,长兴县在通告中明确,全县范围内,任何销售商家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四轮电动车,未经发牌的四轮电动车上路,将由交警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在整治过程中,工商部门也开展了后续消费申诉的调解工作。长兴县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对本地9家经营户和168个消费者进行沟通调查,确认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明确告知四轮电动车不能上牌上路,存在误导消费之嫌,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由经营户召回四轮电动车,并对购买6个月以内的车辆,在售价7.5折的基础上,视购买时间和破损情况分别计价退赔。
据了解,省内各地相关部门也针对四轮电动车展开整治,嘉兴也在全市范围禁止四轮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上路及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