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11月起,这4种超速不再扣分罚款!
发布时间:2020-08-12 10:12:41
除了规范限速标志
和拆除不合理限速标志
不再让人“一路眼花缭乱”之外
许多地区都推出了
关于高速限速的改革措施
湖北:68条高速提高限速值
实施时间:2020年1月1日
实施政策: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开始提速,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km/h
对原限速值10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km/h;
对原限速值110km/h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20km/h。
甘肃:实行“提低限高”
实施时间:2020年5月1日起
高速公路隧道按设计速度80km/h设定限速;
小客车最高时速120km/h,最低时速60km/h;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km/h,最低时速60km/h。
广东:测速点前设提示牌,提高限速值
广深沿江、广惠、广三等高速公路局部路段小型车的限速值由100km/h提高到120km/h;
规定固定测速点位置必须在前方500米至1000米处竖立告示牌,公开告知;
同一辆机动车在同一路段同一行驶方向,被固定或流动测速设备记录有多次超速违法行为的,原则上只处一次罚款。
山西: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不合理限速
实施时间:2020年8月1日前完成
整改内容:5月10日完成了全省隧道及重点路段限速标志整改工作。并将在8月1日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一级国省干线公路限速标志的整改完善,且重点解决“断崖式”、“隐蔽式”等不合理的限速问题。
提醒:这4种情况免罚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
1、限速低于60km/h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来源:交通运输部、大河网 作者: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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