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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头连到车尾!男子停车场内划伤奔驰车,声称“我觉得他在侮辱我!”

发布时间:2021-12-29 09:28:06

杭+新闻讯 停车场出入口,两辆车狭路相逢了,对面车主的一通操作,让男子郑明(化名)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一怒之下,郑明作出了一个举动,也因为这个举动,他面临了刑事处罚。

12月27日,经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郑明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初,郑明驾车去附近古镇游玩,当他把车开到一停车场出口处时,突然想起来要设置路线导航,就在出入口踩下了刹车,掏出手机进行搜索。此时,一辆奔驰轿车迎面开来,想要进入停车场。

停车场出入口通道很窄,只允许一辆车通过,很显然,郑明的车占了道,奔驰车开不进去了。等待了几秒钟,见郑明并没有挪车的意思,奔驰车主小张(化名)打了打远光灯,又按了几下喇叭,用手比划了几下示意郑明让路。

郑明往旁边挪了车让奔驰车先行通过,但他的心里却憋着一股气,郑明说:“他朝我打远光灯、按喇叭,还用手指挥,我觉得他在侮辱我,让我很生气!”

出于报复心理,等小张停好车离开停车场后,郑明在路边捡起一块石头,走向这辆奔驰车。他先是在车头引擎盖上划了一下,接着又从车头一直划到了车尾。之后,郑明回到自己车上,觉得还是不够解气,又折回去在奔驰车后备箱上补了一道。

由于事发时夜已深,小张到停车场取车时并未立即察觉异样,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车身多处油漆被划伤,于是报了警。经认定,小张的C级奔驰车维修费用达16000元。

案发后,郑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小张16000元车辆维修费。

检察官认为,鲁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杭+新闻 作者:通讯员 临检 记者 王艳颖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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