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上50多辆车接连爆胎!过年开车回家,小心这类“定时炸弹”
发布时间:2024-01-29 09:04:09
司机不仅受处罚,还要承担清障费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高速交警对司机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此外,造成车辆炸胎的责任,司机要负全责,被扎轮胎的50多辆车的损失,也是由司机承担。虽然,在浙江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遇到抛锚或事故,拖车是免费的(浙江境内的高速,发生事故或故障,拨打12122高速救援电话,可以享受免费的拖车服务),但修理车胎的费用,是要司机出的,50多辆车的费用加起来可不少。
还有,洒落铁片80多公里长的这一路,需要清障,清障费用也由司机承担。
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速交警:散落物像一颗颗“定时炸弹”
高速交警提醒:散落物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后车在行驶时往往避之不及,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车辆损坏,重则车毁人亡。
受损掉落的货物很容易砸到后方车辆,造成驾驶人受伤或车辆受损;掉落的小矿石及其它较尖利的货物,很容易将后面车辆的轮胎轧坏,极易导致意外发生;为躲避路上掉落货物,后面车辆有急打方向、有急刹车的,或者撞上了护栏,或者被其后车辆追尾。
所以,大家开车上高速,不要超速,同时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安全间距;遇到装载不规范的货车时不要跟车行驶;遇到高速抛洒物,不要慌张,要把牢方向盘,慢慢减速并及时刹车,然后靠边停车并报警,绝对不能慌忙打方向,否则很容易撞上护栏或是旁边车道的车辆。
货车司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超载、不超限,同时在上高速前,要认真检查车上货物是否捆紧绑牢,防止车辆出现颠簸、急刹车等情况时货物掉落。对于运输沙、石等货物的,必须使用篷布遮盖或使用密闭厢式厢体货车装载。行驶途中,途经服务区休息时,也要下车再次认真检查货物的安全状况,确保货物捆绑的依然牢固。当货车司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杨丽 通讯员 钮梓诚 程雨萌 编辑:马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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